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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象山县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各相关企业: 根据《象山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象市监综〔2019〕34 号) 文件要求,现将 2020 年度专利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适用对象 

1.在象山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权人为象山籍个人,且专利地址在象山县辖区内。 

(二)资助范围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获得授权 的有效发明专利;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缴纳的第1-6 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授权的有 效国外发明专利。

二、资助额度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获得国内(含 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可获得资助,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 的,每件资助 1 万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 0.6 万元。发明专 利资助范围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第一专利权人,若存在第二权 利人的需递交其放弃申领资助声明;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美国、日本、 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 1.5 万元的授权奖励,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0.8 万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最多资助三 个国家、地区;

 3.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在有效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第 1-6 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根 据当年缴纳额度的 50%予以资助,一次性缴纳多年年费的只资助 当年度年费。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专利权人登录浏览器打开象山县知识产权监测管理平台(www.xszscqj.com),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 证需审核),在后台导航栏【专利资助】进行相关资助申请,全 程电子化办理,无须递交纸质文件。

四、申报期限 

(一)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止。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宝良,联系电话:0574-59122556;

2.平台技术支持热线:0574-59117777 15968058666。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