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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信访、档案、保密、机要、会务、后勤保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信息和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起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林振明,联系电话:65719523)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察。(负责人:陈丹,联系电话:65656651)

(三)审计室。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制定审计计划。组织单位内部审计,包括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组织制定和修改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单位财务预算情况,检查单位内部及下属部门的决算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承担对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的内部审计。(负责人:陈伟福,联系电话:65769009)

(四)法制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人:张峰,联系电话:65721218)

(五)行政审批科(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范畴各类行政许可或认定事项的制度措施及其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注册登记和各类行政许可或认定事项。牵头推进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发展。承担规定范围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人:黄建,联系电话:65618010)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开展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人:贺贤才,联系电话:65720082)

(七)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推进农贸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合同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县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奚文欢,联系电话:65763970)

(八)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科。拟订并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其行政执法、实施定向监测及电子取证工作。指导网络平台和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同开展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奚文欢,联系电话:65763970)

(九)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专用权运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商标代理机构。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谢彩程,联系电话:65720081)

(十)质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推进品牌建设。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引导人才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管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县标准化战略、县农业标准化、县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侯继田,联系电话:65769020)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证后监管”、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侯继田,联系电话:65769020)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评议、考核。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郑洪,联系电话:65657782)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吴海浩,联系电话:65716568)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挂盐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相关风险预警与交流,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吴海浩,联系电话:65716568)

(十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相关风险预警与交流,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黄星忠,联系电话:65720083)

(十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协助实施生产环节的许可。组织实施经营环节相关许可、备案。指导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质量抽检。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人:翁君琳,联系电话:65656673)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丁军方,联系电话:65769017)

(十八)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监管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人:林树明,联系电话:65769011)

(十九)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实施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处理专利侵权案件。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吴宝良,联系电话:59122556)

二、直属行政机构

(一)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全环节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协助实施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环节许可,组织实施经营环节相关许可、备案,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法定标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人:翁君琳,联系电话:65656673)

(二)价格监督管理分局。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协调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伟康,联系电话:59122559)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牌子)。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工作。指导处置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承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虞晓益,联系电话:65763830)

(四)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负责数据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咨询管理工作。(负责人:黄港,联系电话:65720388)

三、派出机构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浦分局地址:石浦镇凤栖路80号 负责人:柯峰 联系电话:65966213

(二)丹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东谷路117号 负责人:王姣君 联系电话:59120251

(三)丹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丹河东路899号负责人:顾贤宗 联系电话:65796366

(四)爵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爵溪街道镇前街17号 负责人:林小适 联系电话:65601967

(五)西周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西周镇昌明路58号 负责人:林国盛 联系电话:65836598

(六)鹤浦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鹤浦镇鹤西路1号 负责人:史海勇 联系电话:65011987

(七)定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定塘镇峰北路7号 负责人:冯丹红 联系电话:65911778

(八)大徐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大徐镇东昭路98号 负责人:张华伟 联系电话:65620629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县食安办下达的食品检测任务;承担全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监督检测和委托检测任务;接受消费者对有疑似质量问题的食品检测;开展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地址:丹河东路828号 负责人:欧建明,联系电话:65773650)

(二)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承担有关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承担新产品批量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承担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参与承担企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的试验验证等技术咨询工作;研制新的检验技术和检验仪器设备,开展检验人员培训工作;接受对产(商)品质量的委托检验,提供检验服务;负责全县量值统一,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受局委托,承担强制检定任务;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计量仲裁检定;受局委托,承担计量技术培训、考核;受局委托承担有关计量监督工作;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等技术服务。(地址:靖南大街283弄12号 负责人:黄道平,联系电话:65769018)

(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址:丹河东路828号 负责人:柯江,联系电话:65657793)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上级委托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发展。负责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人才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上级交办的垄断案件协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协助实施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注册、备案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协助上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检查和处罚。组织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检查和处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的具体工作。承担上级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象山县知识产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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